Ministry of Education 《Revised Mandarin Chinese Dictionary》

編輯說明

本辭典修訂編輯原則

一、本辭典編輯目標是以服務國中小學教師、學生及社會人士教授或學習國語文為主要目標,並提供今日國語文及中文電腦界研究者的基礎語文資料。

二、本辭典修訂目標依下列各項決定原則:

(一)重編本之凡例與內容優缺的評析。

(二)教育部公開徵求的各界意見。

(三)教育部國語會常務委員會議的決議。

(四)修訂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決議。

(五)編輯會議補充、修正的決議。

三、本辭典編輯資料依以下原則進行收輯:

(一)原編本及重編本原有架構──為延續原有的辭典風格。

(二)中古以後仍常見於今日的文學語詞──為建立語言歷史及教學所需。

(三)宋元以後的口語語詞──為豐富國語詞彙及研究所需。

(四)晚清的小說語詞──為近代語言最重要階段的史料作整理。

(五)民初至三十年代的小說語詞──為國語發展初期的史料作整理。

(六)海峽對岸語詞──為擴大本辭典服務範圍及建立完整的國語史料。

(七)臺灣地區的語詞──為突顯本辭典編輯的語言環境特色。

(八)現代流行詞彙──為掌握編輯時環境的時間特色。

(九)常見的專科詞彙──為提高服務的價值並建立完整的詞彙體系。

(十)成語、諺語、歇後語──為提高服務的價值並建立完整的詞彙體系。

(十一)相似、相反詞的資料──為強化重編本原有的特色並顧及教學所需。

(十二)常用標準字體、次常用字、異體字資料──為確實執行重編本原定的目標。

(十三)國音正讀專案部分決議的參考──為解決多音字取捨問題。

四、本辭典為配合標準字體的推廣,內文一律以標準字體印刷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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