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ㄐㄧㄥ ㄓㄠˋ ㄧㄣˇ
漢語拼音 jīng zhào yǐn
釋  義
  1. 地名。漢武帝太初元年(西元前104)分右內史東部為其轄區,為京師三輔之一,治所在今陝西西安市。轄境約當今西安以東、華縣以西;渭河以南,秦嶺以北之地,魏以後置京兆郡。後亦用以稱京師。簡稱為「京兆」。
  2. 職官名:
    (1)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,職權與俸祿與郡守相當。後亦借指京師地區的行政長官。簡稱為「京兆」、「京尹」。
    (2)民國初年的地方官名。民國定都北京,改清順天府為京兆地方,設京兆尹,直隸於大總統,為中央政府的特別官制,現已廢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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