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ㄍㄨㄥ ˋ ㄘㄨㄟ ㄍㄠˋ ㄔㄥˊ ㄒㄩˋ
漢語拼音 gōng shì cuī gào chéng xù
釋  義
法院依當事人聲請,以公示方法,催告不明的利害關係人,於一定期間,申報權利;如果不申報,即令利害關係人喪失權利的特別程。其適用對象,原則上為得依背書轉讓的有價證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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