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 [示部-0畫-共5畫]
注  音 ㄑㄧˊ ˋ (點各音查相關詞)
漢語拼音 shì
釋  義
ㄑㄧˊ


地神。通「」。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:「祇,《說文》:『地祇,提出萬物者也。』古作示。」《周禮.春官.大宗伯》:「大宗伯之職,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。」漢.鄭玄.注:「示,音祇,本或作祇。」


ˋ

  1. 上天藉天象顯現徵兆,向人預告凶吉禍福。《說文解字.示部》:「示,天垂象,見吉凶,所以示人也。」
  2. 把事物顯現予人。如:「示範」、「展示」。《老子》第三六章:「國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」
  3. 告訴、宣布。如:「訓示」。《禮記.禮運》:「刑仁講讓,示明有常。」
  4. 教導。漢.桓寬《鹽鐵論.本議》:「夫導民以德,則民歸厚,示民以利,則民俗薄。」

  1. 命令、布告。如:「告示」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五○回:「戲子們請老爺的示:還是伺候,還是回去?」
  2. 尊稱人家的來信。如:「來示敬悉」。
  3. 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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