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ㄠˇ ˙ㄗ
漢語拼音 bǎo zi
釋  義
舊稱開設妓院,蓄養幼女使成娼妓,或誘惑控制婦女從事性交易的女人。《警世通言.卷二四.玉堂春落難逢夫》:「眾人都至酒店裡面,討了一張棉紙,一人念,一人寫,只要亡八鴇子押花。」也稱為「鴇母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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