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ˋ ㄑㄧㄣ
漢語拼音 yì qīn
釋  義
  1. 周代八辟法之一。五族之內及外親之有服者,有罪則議之,以期減免。見《周禮.秋官.小司寇》。
  2. 商議婚事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五四回:「中年喪妻,大不幸也。骨肉未寒,安忍便議親?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六:「請個地理先生,擇地殯葬了王氏棺訖,那時便漸漸有人來議親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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