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ㄒㄧ ㄔㄢˇ
漢語拼音 xī chǎn
釋  義
分家產。《宋史.卷一七四.食貨志上二》:「分煙析產、典賣割移,官給契,縣置簿,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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