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 詞 | 更審 |
---|---|
注 音 | ㄍㄥ ㄕㄣˇ |
漢語拼音 | |
釋 義 | 重新審訊。即於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程序中,當事人不服第二審法院之判決,而依法提起上訴,經第三審法院審理認為上訴有理由者,就該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之第三審部分予以癈棄,而將該上訴事件發回原第二審法院重新審理。 |
字 詞 | 更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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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ㄍㄥ ㄕㄣˇ |
漢語拼音 | |
釋 義 | 重新審訊。即於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程序中,當事人不服第二審法院之判決,而依法提起上訴,經第三審法院審理認為上訴有理由者,就該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之第三審部分予以癈棄,而將該上訴事件發回原第二審法院重新審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