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ㄕㄣˋ
漢語拼音 shī shèn
釋  義
  1. 失火。語本《周禮.天官冢宰.宮正》:「春秋以木鐸修火禁。」唐.賈公彥.疏:「宮正於宮中特宜慎火,故修火禁。」後即以失慎為失火。清.薛福成《庸盦筆記.卷四.述異.輪船失火》:「貨艙失慎,延及艙面,燃著自來火,遂至不可撲滅。」
  2. 不慎、疏忽。如:「計劃失慎,導致整個工作無法進行。」
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