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ㄍㄠˋ ㄌㄧˇ
漢語拼音 gào lǐ
釋  義
告狀、報告。《清平山堂話本.合同文字記》:「孩兒明日去開封府包府尹處,告理被晚伯母、親伯父打傷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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