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ˊ ˋ ㄌㄩˋ
漢語拼音 shí èr lǜ
釋  義
相傳為黃帝的樂官伶倫利用竹筒長短造成發音高低不同的原理,而定出的聲律準則。分為陽律六:黃鐘、太簇、姑洗、蕤賓、夷則、無射;陰律六:林鐘、南呂、應鐘、大呂、夾鐘、中呂。也稱為「十二宮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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