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ㄒㄩㄥ ㄕㄣ
漢語拼音 xiōng shēn
釋  義
殺人的人。宋.洪邁《夷堅支志癸.卷一.薛湘潭》:「告於都保,訴之郡縣,歷數月不獲凶身。」也作「凶手」。
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