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ㄗㄞˋ ˋ
漢語拼音 zài yì
釋  義
  1. 再作商議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三回:「廢立之事,不可酒後相商,另日再議。」《醒世姻緣傳》第八四回:「你去合相大爺商議,該怎麼待,你就依著行罷。我如今也沒工夫,等下回與你再議。」
  2. 一種拖延語辭,多用於事情一時無法解決的時候。如:「此事動輒得咎,還是改日再議。 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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