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ㄌㄧㄡˋ ㄌㄧˇ
漢語拼音 liù lǐ
釋  義
  1. 古代在確立婚姻過程中的六種禮儀。即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、親迎。明.孟稱舜《桃花人面》第五齣:「小生與姐姐,雖無六禮之期,偶有半面之雅。」
  2. 古代冠、婚、喪、祭、鄉、相見等士禮。《禮記.王制》:「司徒脩六禮,以節民性。」
  3. 古享祭宗廟之禮,指肆獻、饋食、祠、禴、嘗、烝。見《周禮.春官宗伯.大宗伯》唐.賈公彥.疏。
  4. 古代朝見之禮,指朝、宗、覲、遇、會、同。見《周禮.春官宗伯.大宗伯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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