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 [火部-0畫-共4畫]
注  音 ㄏㄨㄛˇ
漢語拼音 huǒ
釋  義

  1. 物體燃燒時產生的光和熱。可燃物、燃點和氧氣是火的三要件。《書經.盤庚上》:「若火之燎于原,不可嚮邇,其猶可撲滅?」《水滸傳》第四六回:「便去灶前尋了把草,灶裡點個火……那火頃刻開天也似般大。」
  2. 中醫指病理變化過程中,機能亢進的現象。如:「肝火」、「上火」、「退火」。
  3. 槍炮彈藥等武器稱為「火」。如:「軍火」、「火藥」。
  4. 五行之一。參見「五行」條。
  5. 姓。如明代有火源潔。
  6. 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

赤紅色的。如:「火紅」、「火狐狸」。唐.李白〈送程劉二侍郎兼獨孤判官赴安西幕府〉詩:「天外飛霜下蔥海,火旗雲馬生光彩。」

  1. 燃燒。《禮記.王制》:「昆蟲未蟄,不以火田。」《新唐書.卷九三.李靖傳》:「(李靖)軍次伏俟城,吐谷渾盡火其莽,退保大非川。」
  2. 動怒。如:「他一火,大家都不敢說話了。」


急速、緊急。如:「火速赴約」、「十萬火急」。《莊子.天地》:「彼且乘人而無天,方且本身而異形,方且尊知而火馳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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