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 [水部-10畫-共13畫]
注  音 ㄓㄨㄣˇ
漢語拼音 zhǔn
釋  義

  1. 平。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:「準,平也。」清.段玉裁.注:「謂水之平也。天下莫平於水。」
  2. 將來的、即將成為的。如:「準新娘」、「準女婿」、「準博士」。
  3. 可作為法則的。如:「準則」。

  1. 正確、精確。如:「瞄準目標」、「猜得準」。
  2. 一定、肯定。如:「到時他準會來的!」

  1. 取法、仿效。《文選.左思.詠史詩八首之一》:「著論準過秦,作賦擬子虛。」《新唐書.卷八五.竇建德傳》:「始都樂壽,號金城宮,備百官,準開皇故事。」
  2. 預備。如:「準備」。
  3. 測量、衡量。《宋史.卷三三八.蘇軾傳》:「軾始至潁,遣吏以水平準之,淮之漲水高於新溝幾一丈。」
  4. 依照、比照。多用於文書中。如:「準用」。也作「」。

  1. 古代測量水平的器具。《漢書.卷二一.律曆志上》:「準者,所以揆平取正也。」
  2. 法度、法則。如:「標準」。《漢書.卷六五.東方朔傳》:「以道德為麗,以仁義為準。」
  3. 箭靶、射的。如:「準的」。
  4. 鼻子。《史記.卷八.高祖本紀》:「高祖為人,隆準而龍顏。」清.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.卷五.灤陽消夏錄五》:「所蓄犬,忽人立怒號,兩爪抱持齧婦面,裂其鼻準,併盲其一目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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