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 義 |
名 - 文字,記錄語言的符號。漢.許慎〈說文解字序〉:「倉頡之初作書,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,其後形聲相益,即謂之字。」如:「單字」、「漢字」、「同義字」。
- 本名以外另取的別號。如:「岳飛字鵬舉」。《左傳.隱公八年》:「諸侯以字為謚,因以為族。」《後漢書.卷五八.傅燮傳》:「燮慨然而歎,呼幹小字。」
- 契約、單據。如:「字據」、「空口無憑,立字為證。」《紅樓夢》第六四回:「給他十幾兩銀子,寫上一張退婚的字兒。」
- 發出的字音。如:「咬字清楚」、「字正腔圓」。
- 姓。如漢代有字長孺。
動 - 女子許嫁。如:「尚未字人」、「待字閨中」。
- 撫育。《左傳.昭公十一年》:「其僚無子,使字敬叔。」《聊齋志異.卷一一.書痴》:「過八九月,女果舉一男,買媼撫字之。」
- 愛。《書經.康誥》:「于父不能字厥子,乃疾厥子。」《左傳.成公四年》:「楚雖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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