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ㄑㄧㄠˇ ㄌㄧˋ ㄇㄧㄥˊ ㄇㄨˋ
漢語拼音 qiǎo lì míng mù
釋  義
定出許多名目,以達到某種不正當目的。《明史.卷一九二.張原傳》:「民既困矣,而貢獻者復立名目,爭新競異,號曰:『孝順』。」《清史稿.卷二九四.諾岷傳》:「上屢飭各省督察有司,耗羨既歸公,不得立名目,復有所取於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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