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ㄐㄧㄚˇ ˋ
漢語拼音 jiǎ shì
釋  義
一種附條件提前釋放受刑人的刑罰執行措施。指刑期未滿的受刑人,因已知悛悔且表現良好,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,得暫時被釋放出獄。但受刑人出獄後,在無期徒刑假釋後滿二十年,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,其未執行之刑,以已執行論。假釋出獄者,在假釋期間交付保護管束。
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