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ㄎㄤˋ ㄅㄧㄢˋ
漢語拼音 kàng biàn
釋  義
  1. 對於別人的指責提出辯解。
  2. 法律上指當事人對於他造所為事實上的陳述,自為另一種事實上的主張,以期停止或消滅他造陳述的事實所應生之法律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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