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ㄍㄨㄥ ㄨㄣˊ ㄔㄥˊ ˋ
漢語拼音 gōng wén chéng shì
釋  義
將公文的名稱及體式,用條文統一規定,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及使用格式的標準。如:「擔任文書職務的人必須熟悉公文程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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