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ㄍㄨˋ ㄔㄨ
漢語拼音 gù chū
相 反 詞 故入
釋  義
指審判者在審判案件的過程中,虛構或增減事實,意地將有罪判無罪或重罪輕判。相對於「入」而言。《唐律.卷三〇.斷獄下.官司出入人罪》:「其出罪者,謂增減情狀之徒足以動事之類。或從重出輕,依所減之罪科斷,從死出至徒、流,從徒、流出至笞、杖,各同出全罪之法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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