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ㄍㄢˋ ㄅㄢˋ
漢語拼音 gàn bàn
釋  義
  1. 辦事非常能
  2. 專管買辦事務的奴僕。《京本通俗小說.碾玉觀音》:「邵王教辦去分付臨安府,即時差一個緝捕使臣。」《警世通言.卷七.陳可常瑞陽仙化》:「郡王點看什物,上轎。帶了都管、辦、虞候、押番,一干人等出了錢塘門。」
  3. 辦理、處理。《喻世明言.卷三六.宋四公大鬧禁魂張》:「將帶一行做公的去鄭州辦宋四。」
  4. 職官名。宋代凡大都督府、制置、留守、經略……司,置有辦官,以聽候差遣,辦理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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