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ㄌㄠˊ ㄍㄨㄥ ㄈㄚˇ ㄊㄧㄥˊ
漢語拼音 láo gōng fǎ tíng
釋  義
依《勞資爭議處理法》規定,為審理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,必要時應設勞工法。惟依據《勞動事件法》,自西元2020年1月1日起,為處理勞動事件,各級法院應設立勞動專業法,簡稱為「勞動法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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