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ㄊㄜˋ ㄅㄧㄝˊ ㄎㄡˋ ㄔㄨˊ ˊ
漢語拼音 tè bié kòu chú é
釋  義
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別規定可以免稅的款額。項目包括財產交易損失、薪資所得別扣除、儲蓄投資別扣除、身心障礙別扣除、教育學費別扣除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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