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ㄉㄨㄢˋ ㄈㄚˇ ㄨㄣˊ ㄕㄣ
漢語拼音 duàn fǎ wén shēn
釋  義
截短頭髮,在皮膚上刺畫文飾。古代吳、越一帶野蠻的風俗。《莊子.逍遙遊》:「宋人資章甫,而適諸越。越人髮文身,無所用之。」《左傳.哀公七年》:「大伯端委以治周禮,仲雍嗣之,髮文身,臝以為飾,豈禮也哉!」也作「文身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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