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 [食部-8畫-共16畫]
注  音 ㄍㄨㄢˇ
漢語拼音 guǎn
釋  義

  1. 供賓客住宿的地方。如:「」、「」。
  2. 房舍、住所。如: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。《文選.潘岳.懷舊賦》:「今九載而一來,空閴其無人。」
  3. 供人進行文化活動的公共場所。如:「圖書」、「博物」、「美術」。
  4. 供客人飲食娛樂或從事某些工作的場所、商店。如: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照相」。
  5. 官署。如:「大使」、「領事」。
  6. 舊時授徒教學的場所。如:「」。《醒世恆言.卷七.錢秀才錯占鳳凰儔》:「錢青雖知不是同調,卻也藉他地,為讀書之資,每事左湊著他。」


安頓、接待。《左傳.僖公五年》:「冬,十二月,丙子朔,晉滅虢,虢公醜奔京師,師還,于虞。」唐.韓愈〈柳州羅池廟碑〉:「其夕,夢翼而告之曰:『我於羅池。』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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