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ㄉㄚˋ ㄍㄨˇ
漢語拼音 dà gǔ
釋  義
  1. 一種曲藝。以韻文演唱故事,其間夾有說白,常有三弦、板及響板伴奏。流行很廣,遍及全國。常與地區方言、曲調相結合,而有不同的名稱。如:「京韻大」、「梅花大」、「山東大」、「東北大」。
  2. 樂器名:
    (1)中式大,木製框,中部略寬,成桶型。兩面蒙牛皮或羊皮,面直徑約一百公分,兩面皆可擊打。演奏時,懸在木製的三腳架上,用於戲曲、歌舞或獨奏。
    (2)西式大,構造和小一樣,體積較大,無響弦裝置,直徑約四十公分。槌以氈毛、毛片、布或皮革包紮而成。演奏時,掛在胸前,或放於架上。原只用於軍樂中,後來才用於管弦樂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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