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ㄇㄧˋ ㄇㄧˋ ㄓㄥˋ ㄖㄣˊ
漢語拼音 mì mì zhèng rén
釋  義
向治安單位或法院檢舉指證其所知的犯罪事件、涉嫌人及不法分子的線索、證據,有助於偵破刑案或維護治安之人,其真實姓名與身分資料受法律保護,不得公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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