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ㄆㄧㄥˊ ㄌㄧˇ
漢語拼音 píng lǐ
釋  義
根據道理,評判事情的是非曲直。《隋書.卷七三.循吏傳.樊叔略傳》:「朝廷有疑滯,公卿所未能決者,略輒為評理。」《舊唐書.卷七一.魏徵傳》:「尚書省滯訟有不決者,詔徵評理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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