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ㄨˇ ㄔㄤˊ ㄈㄨˋ
漢語拼音 bǔ cháng zhī fù
釋  義
國民所得與就業水準,常發生週期性的變動,如在私營企業的衰敗情形下所解雇的工人,政府即予吸收,以興辦公共工程;又當私營企業恢復時,即再解雇,以應私營企業需要。如是則可維持永久就業,此項公共出,稱為「補償付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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