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ㄣˇ ㄌㄩˋ
漢語拼音 běn lǜ
釋  義
原有的法。如:「處置犯罪者,有適當的本。」《清史稿.卷二三○.阿什達爾漢列傳》:「今刑部斷獄不依本,諸臣有坐者,或從重論,輒削其職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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