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ㄧㄤˇ ˇ ㄋㄩˇ
漢語拼音 yǎng zǐ nǚ
釋  義
經法律程序收養的子女。有繼承權及奉養養父母的義務。
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