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ㄧㄡˋ ㄐㄧㄢˇ
漢語拼音 yòu jiǎn
釋  義
指因故而寬減刑度。《刑法》規定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、滿八十歲人、瘖啞人之行為,以及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,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,顯著降低之人,皆得減其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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