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ˋ ㄓㄨˇ ˋ
漢語拼音 yì sī zhǔ yì
釋  義
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的事實,可預見其發生而使其發生且不違其本意,以故意論,稱為「意主義」。也稱為「希望主義」、「意欲主義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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