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ˋ ˊ ˋ ㄐㄧㄝˊ ㄑㄧˋ
漢語拼音 èr shí sì jié qì
釋  義
為古代曆法根據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所劃分。指一年中立春、雨水、驚蟄、春分、清明、穀雨、立夏、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、立秋、處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、大寒等二十四個節氣。對農耕步驟有重要的提示作用。也稱為「二十四節」、「二十四氣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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