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ㄖㄨˋ ㄐㄧˊ
漢語拼音 rù jí
釋  義
  1. 甲國或甲地人,改入乙國或乙地的戶籍,皆稱為「入籍」。《醒世恆言.卷六.小水灣天狐貽書》:「王臣病了兩個月,方纔痊可,遂入籍於杭州。」
  2. 把名字寫在妓女登記簿上,即徵為官妓之意。反之則為「脫籍」。宋.秦醇《譚意哥傳》:「意入籍驅使迎候之列有年矣,不敢告勞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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