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ㄔㄥˊ ㄨㄣˊ ㄈㄚˇ
漢語拼音 chéng wén fǎ
釋  義
國家機關依立法程序制定、頒布之法典或法律。如憲法、法令、自治法規、條約等。因可直接發生效力,也稱為「直接法源」。相對於不成文法、自然法、習慣法而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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