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ㄓㄥ ㄩㄥˋ
漢語拼音 zhēng yòng
釋  義
  1. 召任用。《史記.卷一二一.儒林列傳.序》:「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。孝文時頗用。」《三國志.卷一三.魏書.鍾繇華歆王朗傳.華歆》:「若有秀異,可特用。」
  2. 政府因公借用或租用私有財產。如:「市政府用這層樓做為展覽館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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