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ㄒㄩㄢ ˋ
漢語拼音 xuān chì
釋  義
  1. 通知傳達命令。《後漢書.卷一九.耿弇傳》:「弇乃嚴令軍中趣修攻具,宣諸部,後三日當悉力攻巨里城。」
  2. 任命或調遣官員的正式公文。《資治通鑑.卷二八二.後晉紀三.高祖天福六年》:「凝請密留空名宣十數通,付留守鄭王。」《金史.卷一三四.外國傳上.西夏傳》:「詔陝西宣撫司及沿邊諸將,降空名宣,臨陣立功,五品以下並聽遷授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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