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ㄑㄩˇ ˊ ㄉㄞˋ
漢語拼音 qǔ ér dài zhī
釋  義
取代他人的地位。語本《史記.卷七.項羽本紀》:「秦始皇帝游會稽,渡浙江,梁與籍俱觀。籍曰:『彼可取而代也。』」後泛指以其他事物取代原有的事物。元.俞德鄰《佩書齋輯聞》卷一:「始皇南巡會稽,高帝時年二十有七,項籍纔十二三耳,已有取而代之之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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