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ㄑㄧㄥˊ ㄈㄥˋ
漢語拼音 qíng fèng
釋  義
  1. 支取薪給。宋.葉夢得《石林燕語》卷十:「杜祈公居官清介,每俸必過初五。家人嘗前期誤者,公怒,即以付有司劾治。」
  2. 薪給。《董西廂》卷六:「恁時節奉還,一年俸。」也作「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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