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ㄑㄧㄢ ㄕㄡˇ
漢語拼音 qiān shǒu
釋  義
  1. 手牽著手。如:「他們牽手漫步在夕陽下。」
  2. 閩南方言。指妻子。源出於早期臺灣原住民平埔族的婚俗,稱男女成婚為「牽手」,離婚為「放手」。連雅堂《臺灣語典.卷三.牽手》:「謂妻也,土番娶婦,親至婦家,攜手以歸;沿山之人習見其俗,因謂妻曰牽手。」王瑛曾《重修鳳山縣志》「番俗」:「意合,女出而招之同居,曰牽手」、「既成配偶,名曰牽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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