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ˊ ㄕㄨˋ
漢語拼音 é shù
釋  義
規定的數目。《元史.卷四七.順帝本紀十》:「命燕南、河南、山東、陝西、河東等處舉人會試者,增其額數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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