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ㄑㄧㄥˇ ㄑㄧˊ
漢語拼音 qǐng qí
釋  義
  1. 古代婚嫁六禮中的第五禮。男方以婚期告知女家,以徵求女家同意。《禮記.昏義》:「納徵、請期。」唐.孔穎達.正義:「請期者,謂男家使人請女家以昏時之期,由男方告於女家,何必請者,男家不敢自專執,謙敬之辭,故云請也。」
  2. 請求給予期限。《左傳.昭公十四年》:「請期五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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