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ㄎㄞˇ ㄈㄚˇ
漢語拼音 kǎi fǎ
釋  義
  1. 效法的典範。《南史.卷三八.柳元景傳》:「司馬公所為,後生楷法,吾豈能止之哉。」《明史.卷二九八.隱逸傳.楊恆傳》:「家無儋石,而臨財甚介,鄉人奉為揩法焉。」
  2. 楷書的筆法。《晉書.卷三六.衛瓘傳》:「隸書者,篆之捷也。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。」《花月痕》第四七回:「又開了幾處學堂,教二十歲下兵丁,都要讀些史書,熟些核算,工些楷法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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