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ㄈㄨˊ ㄅㄧㄢˋ
漢語拼音 fú biàn
釋  義
認罪狀、悔過書。《清會典事例.卷八五二.刑部.刑律斷獄.獄囚取服辯》:「凡獄囚徒流死罪,各喚囚及其家屬,具告所斷罪名,仍取服辯文狀,若不服者,聽其自理,更為詳審。」
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