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 詞 提訊 注 音 ㄊㄧˊ ㄒㄩㄣˋ 漢語拼音 tí xùn 釋 義 將犯人自關押處提出來審訊。《大清會典.卷八四一.刑部》:「凡司獄吏目典史,專管囚禁,如犯人果有冤濫,許管獄官檢舉申明,如府州縣不准,許即直申憲司各衙門提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