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ㄓㄢˋ ㄈㄨˊ
漢語拼音 zhàn fú
釋  義
凡合法戰鬥員於戰爭或武裝衝突時,因戰鬥而遭敵人俘虜並拘禁者,稱為「戰俘」。西元一九四九年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中曾詳列各類戰俘的身分,及其得享有的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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