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ㄔㄚˊ ㄏㄜˊ
漢語拼音 chá hé
釋  義
詳查驗定。《明史.卷三○四.宦官傳一.曹吉祥傳》:「命吏部尚書王翱察核年三十五以上者留,不及者調用。」也作「察奪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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